登录/注册查看更多内容

TEAM

CEO、创始合伙人詹凌蔚

中国基金业首批开放式基金经理之一,19年基金、保险资管经验。具备丰富的二级市场投资交易经验,对股票、期货市场等有着深刻独到的研究和见解。穿越多轮牛熊周期,风格成熟稳健,历史业绩优秀。


中国基金业20周年 “优秀基金产品及管理团队”——7-15年 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詹凌蔚

2018“第十届中国私募金牛奖”三年期金牛私募投资经理(股票策略)

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五年期优秀私募基金投资经理

查看更多 >

TEAM

张昊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创始合伙人

13年“实业+投研“经历:10年投研经验,3年IT实业经历。曾供职于工业与信息化部,2010年入职嘉实基金,历任研究部研究员、机构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长期深耕于大消费、医疗、TMT等行业和公司。

2015年作为创始合伙人创立观富资产,凭借穿越牛熊市的稳健表现,得到了超高净值客户群体及上市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深度认可。

查看更多 >

TEAM

副总经理、研究总监、创始合伙人赵栋

2年实业经历:曾在全美航空美国总部担任高级分析师,对周期性行业和公司的发展与运营有着深入一线的研究与体会;

10年二级市场投研经验:供职嘉实基金期间(2010-2014),专精于金融地产、服务业、材料及能源等行业和公司的研究工作,随后任职泰康资管(2010-2014)研究部,担任金融地产组组长。对保险资管机构以绝对收益为考核目标的投研体系有深入的理解和实践。

查看更多 >
登录/注册

登录/注册

合格投资者认证

下一步

我已阅读并同意观富资产《用户服务协议》
本人承诺符合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条件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阁下如有意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
1. 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3.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4.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确认为合格投资者,方可进入页面获取私募基金相关展示信息。
(本站所有信息仅供一般性参考,本站介绍的信息及资料并非旨在为任何投资者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站及其所包含的信息未经观富资产书面同意,任何个人或实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复制或转发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重要声明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阁下如有意了解私募投资基金且满足《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合规投资者"标准之规定,即:

1、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3、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4、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并确认为合格投资者,方可进入页面获取私募基金相关展示信息。

(本站所有信息仅供一般性参考,本站介绍的信息及资料并非旨在为任何投资者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站及其所包含的信息未经观富资产书面同意,任何个人或实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复制或转发给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

我已阅读并接受 不接受